一、非法期刊一般具有如下特征:
1.期刊的“名头”都很大,具有诱惑性。很多期刊基本上都是“国”字号的,例如,有的叫《中国教育××》,还有的在封面上注着“国际中文核心期刊”、“世界××期刊”、“××统计源期刊”等。刊物主办、协办、支持单位都是“中国××研究院”、“中国××研究中心”、“香港现代××研究会”、“亚太××交流中心”等。有的还邀请了一大批名人、专家做顾问、特邀编辑。
2.期刊都标有标准刊号或统一刊号,具有欺骗性。一般非法期刊,绝大多数都是既有国际标准期刊刊号即ISSN号,也有国内统一刊号即CN号。但仔细研究就会发现,有些刊号根本就不符合正规刊号的结构式,有些国内统一刊号CN后面,大多都缀有NR或者HK即香港刊号的标识。
3.期刊基本上都是自办发行,具有隐蔽性。自办发行即不通过邮局,没有邮发代号。没有邮发代号的期刊从邮局或国家报刊发行网上是查不到他们任何信息的。也有少数非法期刊会编上一个邮发代号,但这些邮发代号要么根本不存在,要么是盗用其它期刊的邮发代号。
4.大多数非法期刊,社址、编辑部地址或注册地址都在香港、深圳、北京、广州等大城市,通信地址一般只注明“××信箱”、“××大厦××室”或“××楼××座”,也常常在异地设办事机构。所以,社址、编辑部地址、注册地址与办公地址分离,是这类非法期刊的另一个重要特点。
5.从网上查询,常常发现这类非法期刊同名现象很多,同一名称的期刊甚至还有多个不同的刊号。例如同是《×国教育》就有3家,同是《中国教育××研究杂志》就有北京、广州2家,又如《中国××教育研究》1个期刊,就有4个不同的刊号。
6.非法期刊都以盈利为目的,所有要发表的文章,都要交纳为数不菲的版面费。可以说,“拿钱发文章”是这类期刊最重要的特点。一般来说,这类期刊基本上是“来稿就登”,没有严格的审稿程序,版面费的多少视文章的长短而定,多则上千元,少则几百元。
7.非法期刊的内容繁杂,版面混乱。不少非法期刊在内容的编排上没有规律,不设置分类栏目,文章杂乱无序,不符合正式期刊在内容编排方面规范化、标准化的格式要求。
二、从刊号上识别非法刊物
1."国内刊号"是"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的简称,也称"CN号",它是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分配给连续出版物的代号。"国际刊号"是"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的简称,即"ISSN号",由国际连续出版物数据系统设在各个国家、地区的机构负责分配。我国的报纸不使用"ISSN号",而大部分期刊都配有"ISSN号"。
2.《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国家标准)规定了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分配的基本原则,即一个号对应一种连续出版物。目前对中国大陆出版发行的报刊,仅以"CN号"来判定其是否为经批准公开发行的报刊。读者或作者可以依据"CN号"的结构、格式,对"CN号"的真伪做一些初步判断。"CN号"由字母"CN"和6位数字及分类号组成,CN为中国的国名代码,前2位数字为地区代码,后4位数字为地区连续出版物的序号,其中报纸的序号从0001至0999;期刊的序号从1000至5999。分类号与刊号用"/"隔开,我国的报纸暂无分类号,期刊的分类法按《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4版)》的基本大类划分。如《京华时报》的刊号为CN11-0255,11是北京市的地区代号;《读者》杂志的刊号为CN62-1118/Z,62是甘肃省的地区代号,分类号Z表示该刊为综合类刊物。再如经济类刊物分类号为"F",自然科学类期刊分类号为"N",医学类期刊分类号是"R"。一些非法期刊上印制的NR、CN98,CN(HK)等都是编造的。目前,根据我国期刊出版物的实际数量,除北京期刊数量较多外,其他地区的期刊顺序号均在1000-1999之间;北京的期刊顺序号在5999之内。
除依据"CN号"判断报刊是否为公开发行的正式出版物外,还有一种情况值得注意,就是一些非法出版者按"CN号"结构编造假"CN号",或是盗用正式报刊的刊号出版非法报刊。期刊变更刊名后,原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即作废停止使用,因此,也有一些非法期刊利用已停止使用的刊号出版。对于这类情况,应向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进一步核实。
3.“国际刊号”(即“ISSN号”)是国际通行的连续出版物代码。它以《美国国家标准识别号:连续出版物》为基础,1975年由国际标准化组织制订为国际标准。ISSN一般印在出版物的封面、封底、题名页或版权页上,期刊的ISSN号一般印在封面右上角。
ISSN由设在巴黎的国际连续出版物数据系统(ISDS)国际中心统一管理。它将号码分配给各个ISDS国家中心或地区中心,再由国家中心或地区中心分配给向这些中心注册的连续出版物。中国的ISSN号由1986年成立的ISDS中国国家中心(设在北京图书馆)负责分配。
ISSN由8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前冠“ISSN”字样,前后4位数字间用连字符分隔。如 ISSN 1000-1042。ISSN的最后 1位数字为校验号,是为了避免转抄或印刷出现差错,用计算机自动校验而设置的。当校验号为10时,用罗马数字“X”表示。ISSN校验时,先以加权因素 8~2分别与ISSN的第1~7位数对应相乘,将乘积及校验数值相加,再以模数11相除。如被整除,则为正确号码,否则为错误号码。例如:ISSN 1000 1042加权 8765 432乘积 8+0+0+0+4+0+8+2总和 22÷11=2(被整除)ISSN只用于识别某一特定题名的连续出版物,并不表示出版国别或语种,也不反映学科类别。当某一连续出版物题名更改时ISSN亦随之变动。ISDS国家中心在分配给某一连续出版物ISSN时,还必须给它确定一个有别于其他连续出版物的“识别题名”。ISSN既可为发行部门用于出版物征订、开发票和管理存刊,又可供图书馆用于采购、编目和检索等业务。
根据上述一些刊号的基本特征,可以对报刊的合法性做出初步判断。如果需对报刊做进一步鉴别,可向新闻出版总署或报刊注册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咨询。新闻出版总署报刊司咨询电话为:010-65212787。目前,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正在努力转变职能,实行政务公开,积极创建报纸、期刊名录及相关信息数据库,之后将在有关专业网站和政府网站予以公布,我们可以直接上网查验报刊真伪。
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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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北京市 |
12天津市 |
13 河北省 |
14 山西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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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内蒙古自治区 |
21 辽宁省 |
22 吉林省 |
23 黑龙江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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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上海市 |
32 江苏省 |
33 浙江省 |
34 安徽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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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福建省 |
36 江西省 |
37 山东省 |
42 湖北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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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湖南省 |
45 广西壮族自治区 |
46 海南省 |
50 重庆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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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四川省 |
52 贵州省 |
53 云南省 |
54 西藏自治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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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陕西省 |
62 甘肃省 |
63 青海省 |
64 宁夏回族自治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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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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