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职业技术学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唐山职业技术学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唐山市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二00七年普法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的通知,以及中共唐山市教育委员会、唐山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唐山市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市“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的要求和教育改革发展的实际,以服务大局、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为原则,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并重,在全院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与法制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五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提高全院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养,增强其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发挥学校课堂教学作为法制宣传教育主阵地的作用。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有关宪法和国家基本政治法律制度的学习和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增强全院教职工、大学生宪法意识、法治理念和法律素质,使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成为自觉行为。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基本理论,学习宣传国家的基本政治法律制度,培育教职工、大学生的现代公民意识、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加强对公民基本权利以及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彰显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倡导权利与义务相一致、权利与责任相统一的意识,引导师生依法行使权利和依法履行义务。
 (二)深入开展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要求,学习宣传有关落实国家教育方针,规范教育行政管理行为和办学行为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法律知识;学习宣传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构建和谐校园、平安校园的法律知识,提高教职工、大学生和社会各界依法参与和管理教育的能力。
 (三)深入学习宣传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诚实信用、公平竞争、契约自由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的宣传教育,加强校企合作的管理,加强人口、资源、环境和公共卫生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学院的发展构建良好的外部环境而努力。
    (四)深入开展与和谐校园、平安校园建设,与维护社会稳定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增强全院师生守法、护法的观念,引导他们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依法理性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结合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结合加强社会治安治理防控体系建设、反邪教斗争和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开展宣传教育,构建和谐校园、平安校园,保证师生学习、生活环境的和谐、安全、健康,减少各种社会不良因素对师生的负面影响。
    (五)深入开展依法治校活动,逐步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完善学院依法治理的制度与机制,建立符合法治精神和法律规定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探索、构建现代学校制度。大力营造符合法治理念的校园秩序和文化氛围,使学校成为大学生参与法治实践、培养法治观念、提高法律素质的重要场所。
 四、工作对象与途径
 (一)抓好各类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
 1、学院各级领导干部。重点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学习掌握与自身领导工作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着力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和能力。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继续完善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等学法制度。进一步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制度和法律顾问制度。
 2、教师。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广大教师学习与其自身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引导、激励教师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依法执教。切实加强学院政工系列专兼职教师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使之具备从事学生管理工作所必备的法律素质和道德水准。
 3、大学生。通过基本法律知识和法治理念教育,不断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养,树立权利义务观念,增强社会责任感,使其成为具有社会主义法治观念的合格人才。
 (二)、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实践活动。
     1、开展“法律进课堂”活动,提高学生法律素质。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坚持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并重,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作为必修课列入教学计划,保证法制宣传教育的教材、课时、师资和考试四落实。
     2、积极开辟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二课堂,推进学法、用法、守法的实践活动不断向课外延伸。同时加大对法制教育师资的培训工作,逐步推行法制辅导员试点工作。
     3、建立法制学习园地,开展经常性法制宣传教育,各院、系学生班级定期举办法律知识黑板报,每学期不少于两期。
     4、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等形式,广泛开展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及时组织学习和宣传国家和河北省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营造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鼓励、支持、引导学生社团开展法制文化“三下乡、进社区”以及“一帮一”和法律救助活动,积极探索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有机结合的新途径。
     5、以法学院为依托,大力开展模拟法庭的开庭审判活动,提高师生员工的参与意识,普及师生员工的法律常识。同时,充分发挥我校法律咨询热线电话的作用,为师生员工以及社会各界人士提供法律援助。
     6、加强传媒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充分利用校园网、广播台、院报和学报开办法制栏目(专栏、专版)等,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和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五、实施步骤
 本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下半年,根据本院的实际情况,认真做好第五个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制订和宣传发动工作,营造良好的法制宣传教育氛围。
 2、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下半年至2010年,根据规划要求,制订每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明确学习任务和学法过程,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认真组织实施,务求实效。为确保学院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全面贯彻落实,2009年开展督导检查活动。
 3、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进行考核验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将按照教育部法制办公室和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部署,对各地区、各单位的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和表彰奖励。
 六、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法制宣传教育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群众监督、部门实施的领导体制,继续贯彻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工作原则。为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的领导,学院将成立“唐山职业技术学院宣传部法制工作办公室”,在院党委的领导下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保障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落实。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等方面工作,适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实施评估,表彰先进,收集和发布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信息。
 积极探索建立法制宣传教育激励机制。逐步形成科学的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和评估考核实施办法,定期开展规划实施的考核、评比,把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校的情况,作为考核、评估行政部门的管理水平和学院实施素质教育成效的一项重要指标。
 (二)继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
    建立一支由法制机构、宣传部门的工作人员和相关学科专家学者组成的法制宣传教育研究队伍,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深入研究,总结实验经验,探索内在规律,提出工作对策,提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水平。
 (三)利用重要节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每年12月4日要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利用各种与有关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和其它专项主题活动紧密相关的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以及相关重要节点,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卓有成效的法制宣传教育,把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引向深入。
 (四)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
 学院将根据普法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要求,确定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经费保障标准,并在年度公用经费预算中作出安排,确保工作正常开展。
 
 
                                                                         2006年5月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