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党委决定
表彰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师德师风建设先进个人
日前,学院党委决定表彰2007年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师德师风建设先进个人。
学院党委认为,一年来,我院广大师生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坚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唱响“塑树形象、增强团结、科学发展、争创一流”主旋律,大力加强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努力构建文明和谐校园,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了一大批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师德师风建设先进个人,为实现学院跨越式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授予:机关党委、护理二系基础护理教研室等33个集体 “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称号;护理一系05级护理2班等46个班级“文明班级”称号;东院第二公寓302室(经济管理系)等65个宿舍“文明宿舍”称号;基础部耿长彦等23名教职工、护理一系05级护理1班刘小柳等43名学生“文明标兵”称号;文法系施相林等65名教职工、机电工程系04机电1班马程远等386名学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称号;授予田荣云等36名同志为“师德师风建设先进个人”称号(名单见二版)。
学院党委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精神文明建设、师德师风建设和学院跨越式发展中做出更大的贡献。学院党委要求广大师生以受到表彰的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师德师风建设先进个人为榜样,立足本职,勤于奉献,勇于创新,把学院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实现创建一流高职院校目标而共同奋斗。
附:精神文明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师德师风建设先进个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