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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1-11 查看次数:
各高职院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4〕37号)要求,为做好全国各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行指委)委员遴选推荐工作,请各高职院校根据教育部行指委名单和委员遴选条件确定推荐人选,每校推荐人选不超过3人(已是行指委委员的不计算在内),于11月12日前将《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一式两份报送至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电子版发至gjc66005126@163.com,经省教育厅汇总、审核遴选后上报教育部。
河北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2014年1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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