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个性发展,鼓励人才脱颖而出,落实创新创业教育学分制度,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创新创业教育学分是指全日制专科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从事超出本专业教学计划要求的学习、科研和实践活动,从而取得具有一定创新意义的智力劳动成果或其他优秀成果,经认定获得的学分。
第二条 学校成立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评审委员会。委员会由分管教学工作的院领导担任主任,成员由教务处、创新创业中心及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对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范围确认。教务处具体负责管理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的申请受理工作,协助委员会进行认定,公布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结果。各系成立创新创业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创新创业活动,并负责学分的审核工作。
第三条 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范围主要包括:
1.科研项目及论文、论著、专利等成果;
2.校级以上各类学科竞赛、技能竞赛和文体比赛;
3.创业教育及实践;
4.社会实践与社会工作;
5.各类技能证书;
6.经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评审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活动或项目。
第四条 成绩认定记录与组织管理
1.学生本人依据本办法填写《创新创业学分申请表》。同时凭参加创新创业活动的有关证明材料向所在系申报,学生所在系负责材料及赋分的审核工作。
2.每学期期末考试前,学生所在系将审核结果与材料交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评审委员会,由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评审委员会最终审定其学分值。
3.学校将对创新创业各项活动进行检查与总结,并对成绩进行抽检复审。凡弄虚作假者,查实后将严肃处理。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八日
附件
唐山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标准表
计划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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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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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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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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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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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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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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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论文、论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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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核心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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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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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正式刊号的学术类刊物,提供刊物封面、封底、目录和文章正文;期刊级别按学校期刊定级标准确定。报刊上文字类作品一般不少于1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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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科技处协助确定级别和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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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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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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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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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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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刊上文字类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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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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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
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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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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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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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专利证书、证明等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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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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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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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及
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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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发明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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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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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国家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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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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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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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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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向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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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立项并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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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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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立项、结题证明,根据申报材料确定,并经指导教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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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级立项并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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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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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厅级立项并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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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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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立项并结题(限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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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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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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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各类学科竞赛、技能比赛和文体比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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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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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获奖证书原件或举办单位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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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系部和教务处共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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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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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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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三等奖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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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优胜奖或成功参赛奖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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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一等奖及以上
|
2
|
省级二等奖
|
1.5
|
省级三等奖
|
1
|
省级优胜奖或成功参赛奖
|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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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创业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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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地方创业基金、风险投资基金或进入地方创业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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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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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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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人计满分,排名第二以下根据该项得分的70%计分
2.由创新创业指导中心协助认定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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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创业实践
|
|
1
|
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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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表
计划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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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
|
等级或内容
|
分值
|
认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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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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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实践
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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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国家级先进小分队、先进个人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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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组织单位考核意见。已列入教学计划中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的活动时数、实践成果等不得再次获得本类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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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团委协助认定级别和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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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省级先进小分队、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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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获得市级先进小分队、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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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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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能力
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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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外语
六级证书
|
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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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达总分80%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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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公共外语部协助认定证书等级和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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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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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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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外语
四级证书
|
优秀
|
1
|
达总分80%及以上
|
合格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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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英语四、六级口语证书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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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4.5-15分)A(13.5-14.4分)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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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2.5-13.4分)B(11-12.4分)
|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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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9.5-10.9分)C(8-9.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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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英、日)口译岗位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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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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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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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
|
2
|
其他外语能力证书
|
1-2
|
计算机
能力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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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三级及以上
|
1
|
以相关证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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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相关系部和继续教育学院协助认定等级和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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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二级
|
0.5
|
其他计算机及信息技术类证书
|
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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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
证书
|
高级技师
|
2
|
技师
|
1
|
高级
|
3
|
中级
|
2
|
初级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