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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训)室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4-04-08  查看次数:

 

实验(训)室管理制度
 
1、实验(训)室是进行实验教学活动的专用场所,不得从事其它活动。
2、实验(训)室应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并由实验指导教师专人管理。
3、实验(训)室设备要按计划采购,并及时验收、建帐、贴标、立卡,做到帐、物、卡、证相符。
4、教学仪器设备要分类存放,科学陈列,清洁整齐。做到“十防”,即:防尘、防潮、防锈、防热、防腐、防震、防虫、防变形、防变质、防丢失。
5、对教学仪器设备要经常维护,及时保养,定期烘烤、通电、擦洗、上油、密封,使仪器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6、教学仪器设备的使用、借还,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并检查仪器的完好情况。教师使用仪器时应填写仪器使用通知单,实验教师要按通知单内容做好准备。
7、建立健全教学仪器设备和实验教学档案,妥善保存仪器帐册以及产品说明书。
8、对教学仪器设备的损坏报废,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对药品的使用要严格用量。特别是剧毒、易燃、易爆的药品要严加管理。
9、实验(训)室要安全用电,防火、防毒、防爆,防盗,保证人身和仪器设备安全。
10、开放实验室,充分发挥实验(训)室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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