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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九期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09  查看次数:
各分工会:
按照唐山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九期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的通知》(唐工办发〔201819号)精神,经报请学院主要领导批准,同意继续开展第九期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的重要意义
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是在各级党委、政府(行政)的领导和支持下,由工会组织承办的公益救助性质的非盈利性互助活动,通过“聚小钱、办大事”,实现“无病我帮人,有病人帮我”的目的,让广大职工在帮与被帮过程中充分感受爱的价值,2017年,我院通过互助活动帮助了12名教师,金额达4万元。
二、第九期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要求
(一)参加对象
在本单位工作满1年以上的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人员),均可在本单位工会统一组织下以团体形式参加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
(二)缴费标准及要求
每名职工参加活动须每期交纳互助金40元。
(三)互助期限
第九期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期限为201851日至2019430日。
本期互助活动,继续使用市医疗互助活动服务中心结余互助金,为参加第九期医疗互助活动并办理河北工会会员卡的职工增加1个救助项目。救助项目内容为:
参加第九期医疗互助活动的职工,自互助期间开始患有疾病,并因该疾病在互助期间内入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住院治疗,每次住院按20/天补助津贴,每人每互助期最高补助90天,最高补助金额1800元。
(四)截止日期
各分会务必于526日前填全并由会员本人核实好信息,汇总后将电子版发送至工会,同时将纸质版签字后送工会存档,以确保学院工会于527日上报市工会。
 
                                   唐山职业技术学院工会
201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