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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 2021 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29  查看次数:
各单位:
按照《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和《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2021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科学技术类分为、重点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等3类;人文社会科学类分为重点项目、青年基金项目、一般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等4类。
(一)重点项目:科学技术重点项目支持服务于我省产业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承接京津产业转移的高新技术研发项目,优先支持依托重点学科、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开展的科学与技术研究;优先支持联合高水平科研院所、重点行业企业等各类创新力量进行协同创新的关键技术研究;优先支持预期成果具有良好应用转化前景的应用技术类项目;优先支持科技创新军民融合发展、科技扶贫、新型冠状病毒防控等领域的科学研究。人文社会科学重点项目支持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开展的重大策略研究;对学术发展、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前瞻性研究;为党和政府宏观决策提供咨询服务的应用对策研究等。科学技术领域项目申报人必须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文社会科学领域项目申报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青年基金项目:主要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有利于培育、发展各高校的科研优势和特色,有利于促进学校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项目申报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1981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三)一般项目:主要支持以解决国家和我省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过程中具有前瞻性的理论和实际问题,及以人文社会科学基础学科领域问题为研究内容的项目。项目申报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申报要求
(一)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国家、教育部以及我省中长期科技、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认真把握科技发展趋势,组织教师切实结合自身优势和研究基础慎重选题。为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评审立项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科技处在各单位申报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各类项目进行评审。
(二)项目申请人需认真填写科学技术和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申请书(见附件)。申报材料应规范、齐全,申请书内容真实,思路清晰,论证充分、合理,项目经费预算合理。
(三)实行限额申报。
计划类别
项目类别
指标数
科学技术
科技-重点
2
科技-青年基金
1
科技-自筹
1
人文社会科学
人文-重点
1
人文-青年基金
1
人文-自筹
1
人文-一般
1
 
(四)本批次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其中一类,对已经获得支持且研究内容重复的项目和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申请人不得参加本次申报。、
三、材料报送
由于系统升级,本次项目申报暂时采取书面申报方式。
各单位务必于 2021 年 1 月4日前将各类项目申请书一式六份,汇总表(见附件 3)一式一份,A4 纸双面打印,加盖部门公章,报送至科技处,并将汇总表的电子版及项目申请书的 PDF 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提示:申请书原有字号不变,填报的内容字号为小四,最后需转为PDF;汇总表填报字号为仿宋9号。未按要求整理的将不予受理申报书。
联系人:马继召,李淑艳; 2368753
科技处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