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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教育局关于立项课题鉴定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14  查看次数:
各单位:
    河北省及唐山市规划期间立项课题开始鉴定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验收的范围
    凡河北省及唐山市规划期间立项、并已完成研究计划且尚未通过鉴定验收的课题均可提出鉴定验收申请。
    二、鉴定验收的程序、办法
    (一) 鉴定材料的准备
    1.省级课题按照结题材料要求填写一系列表格;市级课题填写《唐山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书》及《鉴定证书》。
    鉴定证书中“鉴定组成员名单及鉴定意见”不得填写。
  所有表格各一式三份,市级《鉴定证书》须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工作报告和研究报告。
    工作报告要求客观陈述课题研究工作的具体开展情况。研究报告包括:对所研究问题的陈述、有关文献的综述、方法或步骤、结果或结论、建议和启示。实验报告包括:问题的提出、实验设计、实验的实施、实验效果、实验结论与思考等。
    3.与课题相关的研究成果,如:论文、专著、软件等。
    4.省级课题需至少有1项成果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方能结题。
    5. 课题研究成果鉴定材料不予返还,请各课题组做好存档。
   (二)鉴定材料的申报
    每项课题所有资料集中装袋,封面注明课题信息,于2022年11月15日前统一报送至科技发展中心。
    联系人:李淑艳 2368753
    邮箱:tzykeyanchu@126.com

附件1:市结题材料 
附件2:省结题材料 
科技发展中心
2022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