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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职业技术学院口腔系教师调课、代课制度
发布时间:2021-11-25  查看次数:
1、教师因公或因病、产、婚、丧假等合理原因,不能按课表规定时间上课时,可以申请代、调课。但属下列情况者一般不予调课。
(1)因上课时间造成个人生活不方便的;
(2)兼任校外课程时;
(3)参加一般性参观、比赛、游览活动时;
(4)阶段测验时。
2、教师因故不能上课的时间超过一周,一般应另行安排教师代课。代课需由教师本人提出申请,同时提出代课教师意向,由所在教研室安排落实,填写《唐山职业技术学院调(代、停)课表》,报系主任批准后报教务处。
3、教师因故不能按课表规定的时间上课,时间不超过一周又无法安排代课时,可与其他教师调课或利用自习时间补上。教师调课时需由本人填写《唐山职业技术学院调(代、停)课表》,所在教研室同意,报系主任批准后再报教务处。
4、教师申请调、代课,需附上经批准的出差单、病假条、事假条,提前一周到系教学办公室办理审批手续。如教师因急病或事先难以预料的原因不能按时到校上课,教师本人或委托其他教师须在半小时前向系主任请假,待上班第一天按规定补办调课和请假手续,并根据事因作特殊情况处理。
5、系教学办公室根据已批准的《唐山职业技术学院调(代、停)课表》,及时填写调课通知单通知有关班级和教师。
6、教师之间不得私自调课、代课。未经教研室主任和系主任同意擅自调课、停课或改为自习而教师本人又不在教室辅导的一律作教学事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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