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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职业技术学院学报》编辑委员会章程
发布时间:2009-03-23  查看次数:
《唐山职业技术学院学报》编辑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唐山职业技术学院学报》编辑委员会(以下简称编委会)隶属于唐山职业技术学院。编委会主办的院刊《唐山职业技术学院学报》是以反映学院科研和教育教学成果为主的学术理论刊物,是开展院内外学术交流的重要园地。
第二条   编委会的宗旨是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组织广大师生从学院实际出发,探索教育教学规律,研究和解决教育教学理论和实践问题。立足本院,面向社会,推动科研工作,交流学术成果。
第二章   编委会的性质和组织机构
第三条   编委会是学报编辑出版工作的学术指导机构,对学报的编辑出版工作起指导、监督、咨询作用。学报编委会下设编辑部,负责学报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   编委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组成。编委会主任由学院院长担任,编委会副主任由主管副院长和编辑部主任担任,委员由编委会主任聘任。
第五条   编委会委员任职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真理,为人正派,敢于负责,乐于奉献,有高尚的学术道德水平和严谨的治学态度。
2、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在相关专业领域有较深的造诣。能够掌握相关学术动态,对稿件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具有一定的组织带动能力,能够组织本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稿、评稿工作。
3、具有一定的著述能力,在相关专业或教育学术杂志上发表过一定数量的学术论文。
4、具备副高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第三章   编委会职责
  第六条    编委会实行主任负责制。编委会主任职责如下:
1、负责编委会的全面工作。
2、主持召开编委会的会议。
3、审定重要稿件。
第七条   编委会委员职责:
1、 参加编委会会议、听取和审查学报编辑部的工作汇报,对学报编辑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 及时了解本专业及相关领域的科研发展动向,将科研课题的研究成果及有创新性的稿件,推荐给学报编辑部,为学报编辑部的组稿和选稿提供信息;
3、动员专业带头人及教学、科研骨干教师为学报撰写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引导专业研究的发展方向;
4、承担并完成审校任务,对稿件做出公正、客观的评价,为学报把好稿件的学术质量关;
5、 广泛听取、收集读者和作者的意见与要求,及时反映给学报编辑部,关心编辑部的改革与发展;
6、热心提供与学报有关的会议、出版信息,积极宣传学报,扩大学报的影响;
7、 积极撰写论文,为学报提供优质稿件。编委每年至少投稿一篇,或者向编辑部推荐一至二篇高质量稿件。
第四章   编委会任期和工作方法
第八条   编委会委员实行任期制,每四年一届,可以连聘连任。
第九条   编委会全体会议每年举行一次,审议学报全年工作计划,并就有关学术、业务问题进行研究,若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临时会议。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本章程由《唐山职业技术学院学报》编辑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