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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职业技术学院组稿原则及稿件评审制度
发布时间:2012-11-19  查看次数:

唐山职业技术学院组稿原则及稿件评审制度

一、  组稿原则

1.    编辑部每年制订年度选题计划,并按照选题计划有目的地组稿。所组织的稿件必须符合《唐山职业技术学院学报》的办刊宗旨和选题范围,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一定的应用价值。

2.    组织编辑深入科研第一线调查研究,参加重要的学术会议和成果鉴定会,做到有目的、有计划地主动组稿。

3.    根据选题计划确定组稿重点,并通过组稿,建立一个能不断产生优秀论文的作者群。

4.    稿件无政治问题,必须符合国家出版政策规定,并严禁剽窃、侵犯著作权等不道德行为。禁止一稿多投,来稿三个月未收到录用通知者可自行处理。

5.    对来稿一律择优录用,爱护人才、鼓励争鸣、扶植新秀。

6.    来稿要图表、文字清晰,符合、格式等符合《稿约》的要求,并请自留底稿。

二、  评审制度

(一)   评审内容

1.    论文的内容是否有创新性、前沿性和实用性。

2.    理论阐述和实验工作是否完善;数据是否可靠;结构是否正确;逻辑是否严密。

3.    论文结构是否完整;文字是否简洁;语句是否流畅。

4.    论文是否符合撰写规范,特别是图标、量和单位及专业术语是否符合标准。

5.    参考文献是否齐全,是否有抄袭、剽窃、侵犯著作权等现象。

6.    是否有政治性错误和失密现象及其他违反国家出版政策的情况。

(二)   审稿程序

本刊采用三审制,即初审、复审和终审。

1.初审

1)编辑对稿件进行初审并对稿件作出退、留、修改的处理。

2)对下列不合格的稿件退稿;

不符合本刊选题范围;论文内容无创新和实用价值;结构混乱、文字极不通顺的稿件。

3)初审基本符合要求而又下列问题的稿件由编辑部协助作者修改:

论文主、副标题及标题层次不恰当;符合、单位不合标准;图表不规范、无图题;参考文献不齐全;缺少摘要、关键词、英译及有其他不规范之处。

4)基本符合要求的稿件留送专家复审,复审一般请两名本学科专家分别同时进行。

 2.复审

请有关专家对稿件的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进行评审。

1)复审专家必须学风严谨,为人正直,有高度的负责精神和民主作风,在某一学术领域有相当造诣(职称在副高级以上),且审稿及时,不拖延,编辑部随稿件向专家发“审稿聘请书”。

2)专家复审参考评审制度中所列“评审内容”、本刊“审稿意见书”的有关款项及所属学科的发展状况进行审阅和评分,签名生效。

3)复审结果应作出明确结论,包括可以发表,修改后可发表,宜改成短文发表,建议改投其他刊物,不宜发表等。

 3.终审

主编参考专家评审意见对稿件进行终审,并组织校对编委定稿。

(三)      编辑加工

责任编辑负责编辑加工工作。内容及要求如下:

1.     认真通读稿件,研究和分析专家审稿意见,并以此作为对论文进行修改和处理的参考;内容改动较大的与作者共同修改,改动不大的由责编修改、负责。

2.     对作者撰写的内容摘要进行仔细推敲修改,使其尽可能覆盖论文主题和基本内容。

3.     对稿件进行文字修改,尊重作者原意;对全文的标点符合进行准确标引。

4.     按照《稿约》对论文中图、表、方程式、量、单位、数字、外文字母书写及参考文献著录等的修正由责编进行。

5.     责任编辑应在规定时间内将稿件送交编辑部,以免因拖延影响出版。责任编辑应有高度的负责精神和严谨的作风。

6.     编辑过程中,如有需商榷的问题或疑点应及时与作者、审稿专家或主编联系,商讨解决。

7.     专职编辑还需按照本刊的要求进行版式设计和编辑技术处理工作。

(四)      校稿、出版

    稿件发排后,一校、二校由作者本人和编辑部进行,力争将差错率缩至最小,三校由责任编辑进行,差错情况由责任编辑负责,签字生效;三校稿送交编辑部由主编最终审阅、签字、出版。

(五)      校稿、出版

    稿件发排后,一校、二校由作者本人和编辑部进行,力争将差错率缩至最小,三校由责任编辑进行,差错情况由责任编辑负责,签字生效;三校稿送交编辑部由主编最终审阅、签字、出版。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