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职业技术学院就业工作经费划拨、使用及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4-12-24  查看次数:

唐山职业技术学院

就业工作经费划拨、使用及管理办法

(唐职院字[2009]2号)

 

为了加强对就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保证我院就业工作顺利地开展,实现就业工作“全程化、全员化、专业化、信息化”,切实提高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实现毕业生充分就业。根据《河北省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办法》(冀政[2003]35号)文件精神,制定《唐山职业技术学院就业工作经费划拨、使用及管理暂行办法》。

一、就业经费的构成与比例

学院原则上按当年学费总额的不低于1%划拨就业工作专项经费。就业工作专项经费由硬件建设维护费、院就业工作经费、系就业工作经费、就业工作表彰经费等构成,比例分别占就业工作专项经费的30%40%25%5%

二、就业经费的使用

1、硬件建设维护费主要用于就业网站、就业信息查询室、就业资料室等基础性硬件建设及维护。

2、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和各系就业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就业办公经费、单位外联、就业人员培训、就业市场开拓、就业基地建立、网络建设和信息服务、组织大型就业指导讲座、举办大型“双选会”及中小型企业洽谈会、就业工作日常接待,接待与回访用人单位、跟踪调查等工作。以及就业工作表彰经费用于奖励就业工作“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

三、系就业经费划拨

系就业工作经费结合毕业生数、就业率,采取激励机制原则确定,由就业工作启动经费、签约奖励经费、合同就业奖励经费和灵活就业奖励经费组成,比例分别为40%30%20%10%

1、就业工作启动经费。

以系为单位,依据毕业生人数确定,启动经费的计算公式为:就业工作启动经费=就业基础经费W+毕业生人数×人均启动经费X

2签约奖励经费。

奖励划拨额度根据就业统计时间段按以下办法执行:

1)首批派遣前(61左右),签约就业人数×奖励Y元标准划拨;

2)上报就业方案前(815左右),签约就业人数×奖励0.8Y元标准划拨;

3)年终上报前(1030左右),签约就业人数×奖励0.6Y元标准划拨。

3合同就业奖励经费。

奖励划拨额度根据就业统计时间段按以下办法执行:

1)首批派遣前(61左右),合同就业人数×奖励Z元标准划拨;

2)上报就业方案前(815左右),合同就业人数×奖励0.8Z元标准划拨;

3)年终上报前(1030左右),合同就业人数×奖励0.6Z元标准划拨。

4、灵活就业奖励经费。

奖励划拨额度根据就业统计时间段按以下办法执行:

1)首批派遣前(61左右),灵活毕业生人数×奖励U元标准划拨;

2)上报就业方案前(815左右),灵活毕业生人数×奖励0.8U元标准划拨;

3)年终上报前(1030左右),灵活毕业生人数×奖励0.6U元标准划拨。

以上WXYZU值,每年度由学院依据每年就业经费总额、当年就业形势研究确定后另发文通知。

就业奖励经费,是在年终根据分时间段的统计数据,按最高标准划拨。

四、就业工作表彰经费

(1)先进集体:根据每年就业考评情况,总分达良好(80分)以上均有奖励,按排名情况分别给予奖励。

(2)先进个人:认真开展就业教育与管理、主动联系用人单位、积极指导毕业生参加招聘会,在就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同志,给予奖励。

五、就业经费的管理

1各系就业工作经费由系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并在年初制定经费使用计划,专人管理、专款专用。确保就业工作经费的使用效益。

2、 就业工作启动后,按《唐山职业技术学院年度就业经费划拨的通知》将就业启动经费拨付各系(部),用于就业工作的日常开支。

3、年终根据分阶段统计的就业数据和就业考评结果,划拨就业奖励经费。

六、就业经费报销

1、报销中的各种票据应符合财务要求,票据应为正式发票。就业工作经费应为在开展就业工作中所产生的设备耗材费、通讯费、交通费、接待费、公关费等项费用。

2、各系(部)需指定专人到财务处按照学院相关财务制度报销费用。

七、本办法从200911日起执行,由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和财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