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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院2022年度各类档案归档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3  查看次数:
各系(部、学院)、各处室:
依据新修订《档案法》《河北省档案工作条例》《唐山市档案工作管理办法》《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2022年学院档案归档工作现已开始。为确保归档工作顺利进行,按时保质地完成归档任务,实现档案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归档范围
1.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学院党政管理、教学、科研、基建、设备等各项活动中产生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应归档。文件材料归档范围请参照《唐山职业技术学院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附件1)。
2.归档的文件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相应的声像、电子等文件材料(如照片、光盘、磁盘等)。同一事项不同载体的文件材料应随纸质文件材料一同归档。
3.如有在2022年重大活动中产生的文字、声像、图表等材料要按归档要求整理专卷归档。
4.获奖证书、奖牌、奖杯、锦旗等及校际交流中具有保存价值的实物档案按要求整理归档。
5.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形成的文件材料以及声像、照片、实物等材料均应归档。
6.往年应归档但尚未归档的文件材料,请各单位及时检查,一并移交,确保归档材料齐全完整。
二、归档要求
1.档案工作事关学院办学成果的留存、查询以及历史底蕴的彰显,对学院长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兼职档案员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保证归档文件材料收集完整齐全。
2.对于应由学院档案室归档保存的文件材料,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保存或据为己有。
3.立卷归档的材料应提供原件,复印件原则上不得归档。凡不符合档案归档要求的文件材料,必须按要求进行整理后方可移交。移交的文件材料要求字迹清楚、用纸规范,使用压感纸、传真纸打印的文件等必须进行复制。
4.归档材料要确保完整,各单位在整理过程中要逐件检查,不要缺项、漏项,不要把属于一个内容的档案材料人为地分割开或遗漏。
5.科研、基建、设备等专业性归档材料,以项目为单位进行整理,立卷、分类组卷完成后方可移交。
6.归档的照片、音像档案须标明事由(事件)、地点、时间、人物、摄影者、移交单位等要素。
三、时间安排
1.文书、电子档案于10月20日前移交学院档案室。
2.照片、实物类档案于档案形成后及时上交档案室。
3.科研、仪器设备、基建项目和专题性、成套性档案,在项目完成通过鉴定验收后两个月内归档。
4.教学档案于每届学生毕业生后移交档案室。
5.财会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由财务处保管三年,期满后由财务会计部门编造清册,移交档案室。
四、归档手续
档案整理完毕后,须经档案室档案人员按归档要求进行检查验收。移交档案时,交接双方当请将档案和档案目录一份交档案室,并填写档案移交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由归档部门和档案室双方负责人、移交人、接收人签字,加盖公章,双方各存一份备查。
各单位在档案整理过程中,如有问题,请随时与档案室(306D305房间)联系。档案室电话:2368826。
 
附件:
1.《唐山职业技术学院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2.2022年度档案移交登记表
 
学院档案室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