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18 查看次数:
各党总支(党委)、直属支部: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的实施办法》和省市有关通知精神,学院党委决定,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对学院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支部进行集中表彰。为做好“两优一先”推荐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政治标准,坚持功绩导向,坚持公开公正原则,扎实做好学院“两优一先”推荐,充分展示我院广大党组织和党员在工作中取得的丰硕成果;大力弘扬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勇于担当、无私奉献的崇高品格,推动形成见贤思齐、争做先锋的良好氛围,进一步统一思想、振奋人心、鼓舞士气;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齐心协力、开拓进取,全力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
二、“两优一先”推荐
(一)推荐比例数额
1.评选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50名(推荐58名,含向上级党委推荐的8名人选)。其中,在师生正式党员中评选产生优秀共产党员37名(推荐4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3名(推荐17名)。学生党员不参加评选优秀党务工作者。
2.评选先进基层党支部12个。在基层党支部中择优评选表彰。各党总支(党委)结合实际自行推荐申报,每个党总支(党委)推荐1个。
(二)推荐对象的基本条件
1.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章,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勇于担当作为,在本职岗位上务实苦干,在服务群众中无私奉献,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危难关头豁得出来,为党和人民事业创造一流业绩、作出突出贡献;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推荐对象从学院党委组织部门管理的师生正式党员中评选产生。
2.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自觉学习运用党的建设理论,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一般应当从事专职党务工作2年或兼职党务工作3年以上。
3.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的建设责任,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强,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管理,加强监督,近3年未发生党员违纪违法案件或重大责任事故。
推荐对象从各党总支(党委)所属基层党支部中评选产生。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向基层一线党员倾斜。推荐优秀党务工
作者,向基层党务工作者倾斜。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向在国家优质校创建、推进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中心工作中承担重点任务、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适当倾斜。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挺身而出、英勇奋战、表现突出的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优先推荐。
(三)推荐、评选办法和程序
推荐工作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党总支(党委)、直属支部负责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审查把关和有关材料的整理上报等工作。
1.遴选推荐。各党总支(党委)、直属支部按照分配的推荐名额(附件1),对照基本条件,组织所属党组织自下而上认真推荐,根据推荐情况,提出初步建议名单。
2.征求意见。各党总支(党委)、直属支部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多方面听取意见。
3.会议研究。召开党总支(党委)、直属支部会议,研究确定拟推荐对象并在本单位公示,上报的优秀个人名单应按得票率或者群众认可度从高到低排序。
4.审核把关。学院党委组织部对推荐上报的优秀个人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认真进行审核把关,同时对推荐对象进行考察、征求学院纪委、信访、工会等有关部门意见(出具书面证明)。
5.学院党委研究确定。学院党委组织部根据审核把关情况,形成推荐工作情况报告,提交学院党委审议,由学院党委研究确定表彰对象。
6.公示。先进基层党组织及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经学院党委研究确定后,在全院公示5天,接受广大党员、群众的监督。
三、有关要求
(一)周密组织,确保先进性。要把“两优一先”推荐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严格按照标准、条件和程序,认真抓好推荐组织工作。推荐过程应坚持政治标准,着眼全局,严格条件,确保被推荐对象的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
(二)全面考察,确保经得起检验。在推选表彰对象的过程中,各推荐单位要对确定的推荐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广泛听取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并在本单位公示,确保每个推荐对象都经得起检验。
(三)认真总结,确保材料规范。各单位上报的“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需填写推荐审批表(一式二份),并附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推荐上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须填写《先进党支部审批表》(一式二份),并附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推荐对象事迹材料和有关审批表要严格按照推荐工作有关具体事项的说明(附件6)填写。上述材料及排序表均须加盖党总支(党委)或直属支部公章,务于2021年6月15日前上报学院党委组织部,同时上报电子版(邮箱:tzyzzbyx2020@163.com)。
联系电话:2368703、2368706
联 系 人:胡丽娜 王 雪
附件:1. 唐山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两优一先”推荐名额
分配表
2. 推荐唐山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
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排序表
3. 唐山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
4. 唐山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
5. 唐山职业技术学院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
6.“两优一先”有关具体事项的填报说明
中共唐山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