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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发布时间:2025-05-22  查看次数:
唐山职业技术学院丁士育自2023年4月18日至今一直未到单位工作,已形成旷工事实,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决定与其解除聘用合同和人事关系,特此公告。如有异议,请于60日内与单位联系或向人事劳动相关部门提出按法律程序办理。在此期间,如未提出异议,将办理解聘手续,停发工资,终止社会保险等待遇,移交人事档案。
                            
唐山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