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 产教融合、 职普融通、 科教融汇 ” 为主线,通过以教促产、以产助教、产学合作,为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提供人才支撑。 共同体建设应秉持开放性、协同性、 创新性和可持续性的原则,促进资源共享、 优势互补、 协同创新。
二、建设目标
1. 构建 “双师型 ” 师资队伍, 培养具备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教育者。
2. 打造教育实践基地,搭建产业与教育之间的桥梁,提供实践机会和资源支持,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
3. 促进教育与产业的紧密对接,推动教育内容的更新与优化, 满足产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提高毕业生就业竞争力。
4. 建立起产教融合的长效机制,推动共同体成员之间的良性互动和协同创新。
三、 组织实施
1. 制定共同体章程, 明确相关政策和规范, 激励企业和教育机构参与共同体建设。
2. 成立共同体组织机构,负责整体规划、 协调资源、推动项目落地, 并建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 明确各方责任和任务。
3. 开展产教融合项目,建设实践基地,推动双方资源共享和互惠互利。
4. 搭建师资培训体系,开展学生实践活动,建立共同体内部合作平台。
四、共同体组织机构
1. 管理机构:设立共同体理事会。
理事会是共同体最高权力机构,任期五年,理事会由各成员单位组成。常务理事会是共同体的常设决策机构。共同体成员单位各推荐1名代表,担任共同体理事。理事原则上由成员单位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 担任。理事代表其所在单位参加共同体的工作及有关活动。 共同体实行轮值理事长选举制度,每位理事长任期1年,每一年轮换一次作为轮值理事长。 常务副理事长若干、 副理事长单位若干、理事单位若干。
2. 工作机构:设立共同体秘书处。
秘书处作为共同体的协调机构,负责共同体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秘书处设秘书长 1 名,执行秘书长 1 名,副秘书长若干。 理事长单位代表、秘书长任期五年,可连选连任。
五、 共同体运行机制
1. 理事会实行理事议事制度,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 如遇特殊情况,可由理事长提议,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2. 常务理事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在理事会休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职责, 主持理事会工作。
3. 常务理事会是理事会的常设机构,在理事会休会期间,行使理事会权力。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
4. 共同体秘书处是共同体理事会及其常务理事会的日常办事机构。
六、 专门机构工作机制
共同体逐步建立其他相关机构, 管理共同体的绩效、行业报告编制、 需求对接、教学、 教研、校企合作、培训和市场拓展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