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职业技术学院
2025-2026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23〕52号)和《河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冀教办函〔2023〕15号)要求,结合我院2025-2026学年度信息公开执行情况,编制此报告。报告全文包括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及举报、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段为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
一、工作概述
2025—2026学年,学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各项部署,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推进教育信息公开的总体要求,把信息公开摆在依法治校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动信息公开与办学治校各环节有机衔接,切实维护社会公众和广大师生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2025-2026学年,学院主动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办公系统、微信公众号、抖音公众号、校园宣传栏、会议文件等形式公开信息。其中通过门户网站主页主动公开信息共7801条;办公系统发布各类信息191条;学院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39条;微信视频号发布短视频107条;官方抖音号发布短视频78条。
(二)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1.学校基本情况。包括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机构设置、学校领导等情况,学校章程以及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等;
2.招生考试信息。包括招生、考试与录取规定,考生申诉途径及处理程序等;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财务管理制度。学校年度财务预算和财务决算,资产管理制度,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仪器设备、图书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等;
4.人事师资信息。包括干部聘用、人员招聘信息,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结构、专业技术职务等级、人事争议调解办法等;
5.教学质量信息。包括专业设置情况、课程与教学计划情况、本科教学质量评估报告、毕业生就业政策及指导服务,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等;
6.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包括学籍管理规定,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与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学生奖惩及申诉办法等;
7.学风建设信息。包括学风建设机构、学术规范制度及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等;
8.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对外合作办学情况、外籍教师管理制度等;
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
(三)重点领域公开情况
1.招生与就业信息。规范招生信息公开流程,通过官网公开发布了招生政策及招生信息,内容包括招生章程及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学院学科专业介绍等招生资讯,提供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强化就业信息服务供给,依托学院就业创业网实时更新各类招聘与就业服务信息,主动公开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守,保障咨询渠道畅通。
2.财务及收费信息。健全财务制度公开机制,通过学院办公系统、财务部门网站等,转发国家和省市相关财务政策法规,发布学院财务制度;深化预决算信息公开,在学院官网公开公示预算决算情况,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作年度财务工作报告,公开财务收支、预算执行等财务管理工作情况;强化收费信息透明化,在学院官网以及校内院务公开宣传栏中公开了学院教育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并列出投诉电话和受理部门。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25-2026学年度,我院无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2025-2026学年度,学校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程序,自觉接受师生员工及社会公众监督,广泛听取意见,未收到任何异议。
五、对信息公开的评议及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
2025-2026学年度,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总体平稳有序,但对照上级要求和师生期待,仍存在信息公开时效性不足、信息化水平不高等短板。下一步,学校将认真落实关于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增强公开时效,丰富信息载体。加强信息公开信息化平台建设,结合“智慧校园”建设,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互补联动,拓展整合新兴传播渠道,更加贴近师生员工,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满意度。
(二)提升队伍素养,健全联动机制。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分层分类开展业务指导,提高信息员公开意识,加强各单位沟通协作,健全信息公开联动机制,持续推动工作提质增效。
(三)健全监督机制,注重协同提升。坚持日常动态监管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定期开展工作交流与检查,及时了解情况、协助完善,推动信息公开工作不断优化。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八、《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详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