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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唐山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下半年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19  查看次数:
各党总支(党委)、直属支部:
为进一步壮大党员队伍,提高新发展党员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上级党委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2年下半年发展党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原则与基本要求
发展党员工作要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作为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要加强在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努力把教学科研骨干、学术带头人中的优秀分子培养成党员;坚持把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上,重视做好思想上入党工作。
根据全年党员发展计划,下半年全院计划发展学生党员125名、教工党员8名。为进一步提高党员队伍建设水平,各党总支(党委)、直属支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在严格保证发展党员质量的基础上,圆满完成下半年党员发展任务。
二、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和培养教育工作
全院各级党组织要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师生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党支部要对新提交的申请书内容和申请人的基本条件进行审阅、审查,并在一个月内派人同申请人谈话。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经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的积极分子,要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并于10月30日前将新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报学院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党支部要通过指定入党培养联系人、有计划地组织集中培训、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内活动并分配一定的工作、定期听取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汇报等方式,对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觉悟。要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与管理,对入党积极分子要实施动态管理,在不断吸收先进分子进入积极分子队伍的同时,对存在明显问题、经长期教育仍不见效的及时予以调整。
三、做好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工作
(一)认真履行确定发展对象的程序。入党积极分子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完成了规定的培训教育、基本具备了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的,方可确定为发展对象。在入党积极分子中确定发展对象,要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由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经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大会)研究确定的发展对象人选,要报党总支(机关党委)审查,并在11月4日前报学院党委备案。学院党委进行认真审查,提出意见。经学院党委备案同意后,党支部将发展对象情况在本单位进行公示(一般不少于5天)。在上述工作基础上,党支部为其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
(二)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党支部要对每位发展对象做出政治审查的结论。
(三)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发展对象要接受学院党委的短期集中培训,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培训结束后,培训对象要联系思想实际,做好个人总结,并由学院党委组织结业考试。本期发展对象集中培训拟于11月12日-15日举行。集中培训期间,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规定,确保安全稳定、万无一失。
四、做好预备党员接收工作
(一)支部委员会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党支部要进一步听取党员群众对发展对象的意见,并派人与发展对象谈话,进一步了解其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等情况。召开支部委员会,听取入党介绍人关于发展对象情况的汇报和支部组织委员关于对发展对象政治审查情况的汇报,经支部委员会讨论,确认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入党条件,手续是否完备。
(二)学院党委预审。11月17日前,基层党组织将确认基本具备入党条件、入党手续完备、经党总支(党委)审核的发展对象报学院党委预审。预审合格的,继续履行入党手续;认为尚不成熟的,向党支部说明理由,并提出下步培养教育的意见。
(三)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11月23日前,对通过党委预审的发展对象,发给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由党支部负责人和入党介绍人指导填写。
(四)支部大会讨论表决。11月25日前,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召开,并作出相关决议。
(五)党总支(党委)审议。11月25日前,党总支(机关党委)对支部大会决议、发展对象的《入党申请书》填写是否符合要求、入党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等情况进行审议。审议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
(六)党委派人与发展对象谈话。11月28日前,指派党委委员或党委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各基层党组织予以配合。谈话后,谈话人要对谈话情况进行整理和归纳分析,形成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并及时填入《入党志愿书》。
(七)学院党委审批。12月10日前,学院党委会议对新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批,下达书面批复,并将审批意见填写到《入党志愿书》内。
(八)党委批复后相关工作。党委对新接收预备党员进行批复后,党支部派人与被批准为预备党员的同志谈话,教育其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预备期内进一步接受党组织教育考察,争取按期转正。党支部要及时将党委审批结果在支部大会上宣布;及时将新接收的预备党员编入党的支部,并督导其交纳党费;及时组织新接收预备党员进行入党宣誓,并继续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工作。
五、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内,党组织要继续做好对他们的教育考察工作。预备期满,要及时研究讨论其转正问题。预备期满的转正手续包括:预备党员递交转正申请;听取党员、入党介绍人和党小组意见;党支部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现实表现情况进行考察,并召开支部委员会进行分析研究;支部大会进行讨论表决,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作出决议;党总支进行审查;学院党委审批并批复。
为确保全院发展党员工作有序开展,对2022年下半年我院发展党员各环节工作做出具体安排,请各基层党组织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